关于惩罚的结局,我认为作者有以下考量:一是凸显戏剧化的效果。吕山在变本加厉的原则下,受到了超出绿的惩罚,一觉醒来,妻子变大嫂,自己变叔叔,惩罚不可不谓不重。在这个方向上来说,惩罚不可能只伤他一人,必须延展到老黄和江雪,才够戏剧,才够激烈。伤害面上也将扩大到小孩和老人,让整个家庭破碎,不用害怕写太惨,如果二胎合理,最后彻底撕破又有哪里不合理?这三人苟到如今最大的底气就是他们认为这个秘密没有其他人知道,他们才会觉得是游戏,而当秘密被揭开,人才能醒悟、悔恨。
二是作者的出发点,如果作者仅仅是虐绿,那就不用写老黄和江雪的惩罚,否则绿就不够突出。要写他们的惩罚,那就是证明作者反对的是对婚姻的背叛,那绿和被绿,三个人都要收到惩罚。
三、我反对将二胎做为惩罚的工具,这纯粹出于我心软的原因,因为悲剧中真的不需要再多一个人受伤了。但绝不影响干涉大大的创作与决定,二胎的出现也十分合理,尽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写。
我也提醒大家注意一个时间线,江雪车祸后的表现必然不是一蹴而就的,否则她应该早就选择离婚,应当经历了相当长的痛苦挣扎,从受打击到生产(我怎么觉得车祸那天她就会生了?),从生产到改嫁(考虑到孩子的成长,幼儿园之前应该就会改嫁),再从改嫁到二胎(按中国人的习惯,一胎三到六年后),她对吕山的感情是逐渐消失的,不是立即没有的,对老黄也是一点点接受的,不过也可能比较快吧,看他们后面什么时候第一次做爱就知道了。(这也可能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时刻,我猜他们离婚结婚日期可能跟第一次迷的时间对得上,真虐啊),后面二胎就代表彻底爱上了老黄(时间可能在海南求婚时的日子)。另外的另外,大家注意到没有,原来作者没计划二胎,陈先生提了以后他才有了想法,而为何作者一开始没二胎的想法呢?这里的关键点在于时间,原计划老吕只昏5年,但版规让老吕多昏了4年,大家品品,5年和9年的差别。所以改为9年后,二胎确实可以写,5年的话则有些不那么容易接受。
最后的最后,老黄霸占了江雪和孩子,最后还回去是应当的,他帮老吕照顾妻女9年,老吕也帮他抚养子女,这也算是还了。孽缘啊,这份孽债要缠着他们一生,时时提醒他们背叛的事实,犹如一个烙印一样。不知道老吕和江雪以前有多深的感情,反正我不看好他们后续在一起,最多只能说相伴了此残生吧,破镜难圆。这倒也应了作者说的,老吕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,江雪可以说好,也可以说不好,同床异梦,只是相互取暖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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