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sTory 发表于 2010-5-30 21:02 只看TA 1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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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军区总版》 本版规则 7、禁止 纯粹的叫嚣、谩骂、讥讽、发泄情绪、人身攻击、喊打喊杀、及其它不文明言论。 1.你的回帖是不是人身攻击 2.你的回帖除了人身攻击有没有讨论的部分? 3.你的回帖和主题有没有任何关系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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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5-30 21:07 只看TA 16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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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争狂热分子确实应该受到谴责 这是没有错的 但是论坛有论坛的游戏规则 换言之 即使希特勒是sis的一名注册会员的话 你对他进行了恶意的人身攻击 论坛斑竹对相关言论做出处罚是没有问题的 以上纯属是个人的看法 也许楼主应该尝试另外一种表达自己情感的方式 如果一味只是愤怒和谩骂 我想谁也帮不了你的 希望你能换位思考一下 不要一味停留在自我的情绪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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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日救国 发表于 2010-5-30 21:08 只看TA 17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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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是讨论的地方,意见难免会不同!人人都遇上不顺心的话就开骂,难道论坛会和谐? 和谐是大家一起创立的,不要意气用事,那不会和谐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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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ucao3344 发表于 2010-5-30 21:53 只看TA 18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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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有家法,论坛也要有版规,楼主听人劝,确实是你违反了版规在先,人家版主才扣分的,你应该以此为契机,以后做个合格的会员才对。我看了以上的回复,很多都是论坛里的资深会员,人家说的很在理,何去何从,由你选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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